“明康治疗仪”夸大疗效 欺骗消费者
明明仅对某类慢性病有辅助治疗作用,却大吹牛皮宣称几乎可以包治**;口口声声“免费试用”,暗地里却记录试用群众的信息,准备增强攻势,展开全面推销。11月11日,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郑重提醒市民,警惕“明康心脑血管治疗仪”夸大宣传疗效。
日前,有群众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称,有人在湟里推销一种治疗仪器。他们先是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招揽群众免费试用治疗仪,一旦聚集人气后,就开始鼓动群众购买。稽查人员到现场查处后发现,该治疗仪商品名为“明康心脑血管治疗仪”,其注册名应为“高压低频脉冲治疗仪”,属Ⅱ类医疗器械。该治疗仪的适用范围仅对某类慢性病有辅助治疗作用,经营者在宣传时明显夸大了疗效。与此同时,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又相继在辖区内查处了几起无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“明康心脑血管治疗仪”的案件。几起案件均表现为:有人先向群众发宣传资料,资料中标示有与注册产品适用范围不符并存在明显夸大疗效的信息;待有部分群众来免费试用时,无证经营人员一边夸大宣传疗效推销“治疗仪”,同时记录试用群众的家庭地址、电话等个人信息,为下一步推销治疗仪采集资料,做好准备。
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,在收到医疗器械类宣传信息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。目前,大部分Ⅱ类及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需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后方可经营。在选购医疗器械的同时,一定要查看该器械注册证中标示的产品适用范围等有关内容,切勿上当受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