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种皮肤消毒液被撤销卫生许可批准文号
卫生部今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,撤销“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”和“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”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。
公告称,经核实,西安瑞托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“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”(卫消字(2006)第0252号)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西安派力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“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”(卫消字(2007)第0091号)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时提供虚假材料,违反了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卫生部依法撤销“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”(卫消字(2006)第0252号)和“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”(卫消字(2007)第0091号)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。
责任编辑:陈江涛 WWW.1168.TV 2011-1-6 8:59:41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