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分类考评医疗机构行风
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分类考评,细化、量化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,重点加强33家重点联系医院的纠风工作。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,吉林省代表介绍的该省科学制定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、构建起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做法受到与会代表普遍关注。
该省将全省医疗机构划分成省三级以上医院及各市(州)中心医院、县区级医院(包括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)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疗机构5类,分别找出各类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,分别制定考评内容和标准,由省卫生厅纠风办、医管处、农卫处、妇社处和监督处牵头,进行分类考核评价。
为使行风考评更具操作性,该省制定出台了《吉林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》,包含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和分类考评指标体系两个方面,其中综合考评内容共有11项,细化为39条标准,包括组织领导、制度建设、医德医风教育、医德考评工作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、治贿工作、临床路径工作、医患纠纷等;分类考评内容共14个方面,细化为69条标准,包括分类开展纠风工作情况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医疗收费、服务环境、出院患者满意度、新农合资金监管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等。
同时,该省还确定33家三级以上医院及各市(州)中心医院为全省纠风重点医院,作为该省卫生厅行风工作直接联系单位。2010年,该省委托第三方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33家重点医院出院患者开展了满意度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直接纳入考评体系,与等级评审、复核等挂钩。
责任编辑:陈江涛 WWW.1168.TV 2011-1-22 8:41:23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