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
近日,广东省卫生厅发布了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》,广东省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,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,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。
《办法》对医疗机构常见的多种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记分规定,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,当记分累计超过一定分数,医疗机构将被暂缓校验,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,由登记机关注销其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责任编辑:陈江涛 WWW.1168.TV 2011-1-22 8:44:13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