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吹响“禁烟集结号” 四类场所**全面无烟
沈阳将在2011年底前,在行政办公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、教育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四类场所中,**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无烟场所。
为了确保沈阳无烟环境的建设,目前,沈阳市正在为出台无烟立法并有效实施做准备。沈阳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领导小组已经要求要确保今年5月,沈阳市四大类公共场所行政办公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、教育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中的50%要建成国家标准无烟场所,到2011年底,四类场所中**的机构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无烟场所。
责任编辑:陈江涛 WWW.1168.TV 2011-1-12 9:14:13